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电子政务内网及普通密码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院电子政务内网及普通密码安全保密管理,确保电子政务内网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电子政务内网(以下简称内网),是与因特网完全物理隔离的网络平台,主要满足我院与上级部门和各厅局之间文件传输和会议报名等需要,是政务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设施。
第三条 普通密码使用管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我院电子政务内网及普通密码安全保密管理责任处室为院办公室,责任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密码使用和保管工作人员为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机要文件收发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 工作人员职责如下:
1.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系统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维管理,开展日常工作;
2.负责与上级电子政务内网相关部门和人员保持联系,维护好内网系统,确保电子政务内网畅通;
3.负责使用和保管我院内网系统涉及的用户名、上网口令(密码及密码Key)、以及各项参数;
4.负责内网系统数据保密,安全妥善处理上级下发文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管理密级文件,确保信息安全;
5.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负责密码安全保密自查工作;
6.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第三章 安全保密自查
第六条 严格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每季度对电子政务内网系统、设备及普通密码安全保密进行一次自查。
第七条 自查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人组织安排,并留存自查记录形成自查报告。
第八条 自查内容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联网单位普通密码检查项目表》逐项自查。主要涉及密码设备使用保管职责、密码使用人员管理、密码设备管理、相关文件管理及制度落实等情况。
第九条 自查工作要认真对照自查项,做到不漏环节、不漏项目、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普通密码管理使用水平和安全防护能力。
第十条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密码使用保管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加强防范,及时上报,加强沟通。做到以查促防、以查促改,确保密码使用保管安全。
第四章 工作考核
第十一条 每年度由院办公室负责对电子政务内网及普通密码使用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可作为年终考核以及适当奖惩的依据。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熟悉程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成效情况以及上级部门检查考核结果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
第五章 失泄密管理
第十三条 如发生失泄密事件,密码使用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上报院保密办(院办公室)负责同志,院保密办负责同志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情况核实,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 失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保密法规有抵触的,以上级的法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